2023学年第一学期非起始年级学生复学、转学登记工作即将开启。
一、登记时间和地点:
1.登记时间:7月3日至4日两天。个别学校可能因工作安排调整了登记时间,请注意学校相关公告。
2.登记地点:拟申请转入学校的教务处。家长在此期间可携带相关资料,凭身份证进入校园。
申请转学凤鸣未来学校的学生,到实验小学登记(其中新城实验小学学生已统一办理,无需登记)。
二、登记要求:
(一)义务段学生登记条件和要求:
1.学生休学期满后申请复学,到原校提出复学申请。
2.境外就读的学生,到对应学校提出入境复学申请。
3.在区外或区内其他镇(街道)就读的学生,因回原籍,或者因住房和户籍迁移申请转学的,向转入地对应学校登记。住房和户籍迁移时间截止至2023年6月30日之前。
申请转学的学生,家长应提供户口本、房产证及其他佐证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学校初审后留下复印件,退回原件。
4.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如符合当年度本区起始年级招生政策条件的,可以提出转学申请。
申请转学的学生,家长应提供相应的户口本、房产证或浙江省居住证等佐证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学校初审后留下复印件、退回原件。
5.区内城区(锦屏街道和岳林街道)学校之间或者其他同一镇(街道)的学校之间,原则上不转学。
提醒:初中学生申请转学的,会造成未连续拥有同一所初中三年学籍,将意味着主动放弃“享受优质示范普通高中特色班招生名额和定向分配招生名额”的权利,请慎重选择。
6.因回原籍或户迁、房迁申请转学的,如果待转入学校学额不够,需要统筹的,先予以登记,再由学校报区教育局统筹安排。
7.毕业班学生一般不予转学。回原籍或户迁的学生需向省教育厅提出特殊申请,经省教育厅同意后方可办理。
8.学生在休学或受处分期间不准转学;省内不同学制的学校之间原则上不转学。学生在转学时不得变更就读年级。
备注:申请转学到江口、西坞、莼湖三个街道的小学生和溪口镇的小学生、初中生,如果不明确该向哪所学校提出申请,可咨询当地教办,由教办盖章确认转入的小学或初中。
(二)普高学生转学政策说明:
根据省教育厅要求,普高不允许跨区转学,在本县(市、区)域内或在同一招生区域内原则上不转学。确有需要的,须符合相关政策。依据新实施的《浙江省中小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规定,普通高中学生申请转学,应当遵循学校对等原则,在同等同类学校之间转学,学生中考成绩不得低于转入学校当年中考录取线。民办高中学校和公办高中学校之间不得相互转学。其他:
1.申请跨区转入本区普高就读的,须提供省厅、市局的同意转学证明、转出学校出具的学业已修习学分认定和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证明等材料。外省普通高中学生申请转入浙江省普通高中就读的,还须具有浙江省户籍,提供转出学校出具的学业已修习学分认定,并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核查其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情况。
2.根据省教育厅规定,毕业班学生不予转学;学生在休学或受处分期间不准转学;学生在转学时不得变更就读年级。
3.学生休学期满后,应及时向原来学校申请复学,符合复学条件的,安排在相应年级就读,并报区教育局核办。
备注:普高学生申请转学,请在7月5日去教育局九楼907室登记备案,除了提供必要的相关资料外,还须随带转出学校打印的学生基本信息(加盖教务处章)。
宁波市奉化区教育局
2023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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